產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生物活性較高,擊倒速度較快,對害蟲具有觸殺、胃毒作用。對棉花紅鈴蟲、棉鈴蟲、柑橘紅蠟蚧、蔬菜菜青蟲、小菜蛾、茶樹茶尺蠖、煙草煙青蟲等有較好的防治效果。
使用技術和使用方法:
作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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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治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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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劑用藥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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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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蔬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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菜青蟲、小菜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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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-40毫升/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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噴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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菜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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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27毫升/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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噴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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棉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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棉鈴蟲、棉蚜、紅鈴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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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-45毫升/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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噴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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柑橘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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潛葉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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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50-3000倍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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噴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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紅蠟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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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0倍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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噴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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煙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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煙青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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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-40毫升/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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噴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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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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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小食心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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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50-2250倍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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噴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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茶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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茶尺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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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-40毫升/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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噴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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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(1)公頃用制劑量=畝用制劑量*15
(2)總有效成分量濃度值(毫克/千克)=(制劑含量*10000000÷制劑稀釋倍數)
1、本品應于蔬菜菜青蟲、小菜蛾三齡幼蟲期、蚜蟲盛發期,棉花紅鈴蟲產卵盛期、棉鈴蟲幼蟲盛期,柑橘潛葉蛾幼蟲期、紅蠟蚧若蟲盛發期,煙草煙青蟲盛發期,蘋果樹桃小食心蟲卵孵盛期,茶樹茶尺蠖幼蟲盛發期施藥。
2、大風天或預計1小時內降雨,請勿施藥。
注意事項:
1、 安全間隔期:蔬菜為7天,每季最多使用4次;棉花為7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;柑橘為40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;煙草為15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;蘋果樹為21天,每季最多使用4次;茶樹為10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2、 本品對蜜蜂、魚類等水生生物、家蠶有毒,施藥期間應避免對周圍蜂群的影響,開花植物花期、蠶室和桑園附近禁用。遠離水產養殖區施藥、禁止在荷塘等水體中清洗施藥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
3、 本品不可與呈堿性的農藥等物質混合使用。
4、 使用本品時應穿戴防護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藥液。施藥期間不可吃東西飲水。施藥后應及時洗手和洗臉。
5、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避免接觸。
6、 建議與其他作用機制不同的殺蟲劑輪換使用,以延緩抗性產生。
7、 用過的包裝物應妥善處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
中毒急救:
中毒表現癥狀:屬神經毒劑,接觸部位皮膚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圍但吳紅斑。接觸量大時會引起頭痛、頭昏、惡心、嘔吐、雙手顫抖,全身抽搐或驚厥、昏迷、休克。不慎吸入,應將病人移至空氣流通處。不慎將接觸皮膚或濺入眼睛,應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。誤服則應立即攜此標簽將病人送醫院治療;大量吞服時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洗胃時,應注意保護氣管和食管。
儲存和運輸:
本品應貯存在干燥、陰涼、通風、防雨處,遠離火源或熱源。置于兒童觸及不到之處,并加鎖。勿于食品、飲料、飼料、糧食等其他商品同貯同運。 |